西螺農產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7月19日
發文字號:(110)西農市字第075號
主旨:公告本市場自110年11月1日起,全面禁止使用保麗龍製品蔬果容器(箱)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垃圾焚化廠不受理收取保麗龍製品蔬果容器(箱)廢棄物。
二、使用過後之保麗龍製品蔬果容器(箱),隨意被丟棄散落在市場四處成為碎片亂飛,滋生細菌、蚊蟲、
蒼蠅造成市場環境髒亂惡臭及行車上危險,其清潔不易且費時費工,回收過程必須先集中去除雜物,
清潔處理乾淨後才可載運至保麗龍回收處理廠。
三、敬請各供應人、承銷人、農民及各產銷業者,配合本市場規定請以紙箱或使用可再回收利用之容器,
替代保麗龍製品蔬果容器(箱),違反使用者本公司將收取清潔處理費。